人事主任最近要我們填一份實物代金的調查表
內容有
1.實物代金(79年6月30日以前任公職,併銷本人實物代金930元)
2.房屋津貼免稅扣除部分(78年6月30日以前初任公職且於78年7月1日併銷當時及現在未住有公有宿舍者房
屋津貼,並以併銷當時職等為準(非現職職等),如配偶亦為公職者,僅可擇一申請)
3.眷屬免稅扣除部分(8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,曾報領眷屬實物代金,至101年仍符合請領實物代金條件之
眷口數,年齡一律採曆年按虛歲計算)(眷屬免稅扣繳不得重複申報)
聽說早期的公職人員薪資很低,當時的生活環境困苦,因此政府會發放柴米油鹽
漸漸的不發放物資,改給金錢自行購買,也就是所謂的實物代金了
這些都算是薪資之外的(可以說是福利 也可以說是補貼)
後來薪資結構的調整.....將這些補貼福利加在薪資結構裡了(對於早期任職公職的人,也可說是取消了)
因應明年的繳納所得稅
此項補貼又再度出現,早期有領這些補貼的人皆可獲得相等的免稅扣除額
也算是不無小補
但是對於我們這種後期晚輩
就什麼都沒有了.....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